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6月前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的工作要求,要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做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我校所有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外省和中央单位取得职称、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职称信息不列入信息填报范围。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全校所有按规定程序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同一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各系列(专业)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均须采集。
(三)采集年限。2018年及之前在我省评审或认定的职称。
二、信息填报内容
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中建立“职称评审信息采集”模块,填报以下具体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社保卡号、出生日期、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
(二)职称信息。包括评审年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初任时间、职称系列、职称名称、职称级别、资格文件号、发证机构、发证单位行政区、评委会名称、评审专业名称、手机号、邮箱等。
(三)佐证材料。包括本人照片、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评审(认定)表、其它等。
三、信息填报
由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职称系统进行填报。
第一步:准备材料。准备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和1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具体要求:①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专人负责,赴档案馆个人档案中复印)、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分别扫描为单独的1个PDF;②资格文件应包含文头页、获得职称人员页和盖章页,职称证书和评审表需每页复印;③佐证材料PDF须图片清晰,大小不超过2M。
第二步:填报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甘肃省职称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zcsb/ZsInformation),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采集系统。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职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拥有多个职称时,在页面右上角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填写完毕并点击“保存”按钮后,页面上方会出现职称信息预览,点击“”或“”按钮可进行修改或删除,点击“提交”按钮,则将信息报用人单位审核。
四、完成时限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1年4月底前登录系统并完成填报;
(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须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的核实、审核等工作。
五、明确职责
专业技术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个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申报人实行“零容忍”,并列入职称申报评审“黑名单”。
六、工作要求
职称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是国务院办公厅、人社部明确的重点工作,事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未上报的职称信息将不能实现“网查”,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直接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和职称的确认。取得职称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主动参与,积极做好材料准备和信息填报工作。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督促2018年及以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填报,务必于4月底前登录系统并完成填报。相关职称材料联系各学院、各部门办公室。填报过程中请各部门办公室人员统计填报过程已有的和缺少的职称支撑材料,并填写在《职称信息采集表》中,在表中标注。
在数据填报过程中有问题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牛彦成 电话:2867559
王贝贝 电话:2862473
(XXX部门)职称信息采集信息统计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