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

2020年06月08日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学校定于6月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列入2019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培养的教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考核工作在学校教学督导、教学部门督导的参与下,由各教学部门负责实施。评委由57人组成,组长由各教学部门院长(主任)担任,成员包括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各教学部门自定时间和地点,于2020624日(星期三)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对导师的考核内容

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含导师对青年教师指导备课、听课、批阅作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学科学研究的评价等。

(二)对青年教师的考核内容

1.青年教师承担一门课程的全部教学文档,包括讲稿、教案、现代教育技术技能的应用等;

2.教研教改成果、科研成果、所有听课记录;

3.一节50分钟公开试讲课;

4.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辅助实验实训指导环节的记录;

5.见习期工作总结。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详实、公平、公正,并及时将考核结果(见附件2)报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二)导师制考核合格的导师,根据学校校内津贴分配办法按指导的青年教师数给予导师补贴。考核不合格者,所在教学部门要查明情况,确因导师个人原因,取消导师资格。

(三)导师制助教制青年教师的考核成绩,将作为青年教师见习期转正、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访学进修的依据之一。对不能认真接受导师制助教制培养者,或实行导师制2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学校将做出调离教学岗位等处理。

(四)确因各种原因没有完成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任务的老师,可放宽至2020年年底考核。

 

附件:

1.2019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培养的教师名单

     2.兰州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培养考核表

 

                          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

                             202068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鼓励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通知

  • 副校长王佰成带队参加“聚才兴陇·汇智强甘”2025年省属高校“组团式”赴外引才活动
  • 学校赴重庆、成都、西安等地开展2025年度春季高层次人才现场招聘活动
  • 学校组织新入职辅导员赴延安大学泽东干部学院参加西北联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修班”
  • 学校赴成都、重庆高校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活动
  • 合肥工业大学与我校签署对口支援合作协议
工作动态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3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