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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24日 来源: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 2023 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74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及学时

  1. 公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创新创业基础》2门网络课程,共33学时(见附件1)。

  2. 专业部分:各教学部门以提升教师(包括双肩挑人员)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 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在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专业课选课清单(附件2)自行选择学习内容(不得与公需部分重合),所选内容学习时长累计至少要达到60学时(纯在线模式),根据所选课程填写《2023年兰州工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部分选课汇总表》(附件3),并于10月27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2282450618@qq.com,人事处将对专业部分选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0月30日启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的学习。   

     二、学习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学习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通过网络课堂在线学习。进入学校教务处网站“网络课程平台”页面,选择“超星尔雅”,进入超新尔雅主页后点击登录选项,原手机绑定用户直接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登陆(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验证码登陆),手机未绑定用户须进行新用户注册,点击新用户注册选项,根据提示按流程注册即可登录。

  1. 免修及备案

  2. 参加并完成2023年省一级干部教育网络培训项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和“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网络培训班”)的教师针对公需部分全部免修。(免修人员名单见附件4)

  3. 参加并同时完成2023年寒假高教教师研修的教师(6学时)和2023年暑期高教教师研修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10学时),针对公需部分免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公修课程。(具体以教师本人提供的结业证书认定)

    (三)2023年参加过内容与本次继续教育公需程相近或包含本次公修课程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长在对应公需课程学时学时以上,并获得相应结业证明的教师,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申请公需部分免修教师的进修、培训文件和结业证书原件或加盖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进行认定、备案。认证通过的针对相应公需课程部分可申请免修;认定为不符合免修条件的教师,其本人须在12月20前完成本次继续教育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

    五、培训要求

    (一)本次课程设置对象面向全校所有教职工,其中工勤人员和临聘人员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学习,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及党政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在线考试,逾期将无法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二)经过人事处认定,符合免修条件的教师可对相应免修课程不予学习。

    (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请各位教师高度重视。

    (四)2022年起人社厅新增开通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继续教育学习过程管理,教师需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将由人事处统一在人社厅特定管理平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中导出证书并留存备案。

    联系人:刘娟祥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人事处

    2023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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