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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师德标兵”评选表彰 活动的通知

2025年05月07日 来源: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造就一支具有政治坚定、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为人师表、勤于育人高尚精神的教师队伍,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兰工院〔2023〕64号),学校决定开展 2025“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凡当年度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含5年)在职在岗的教师(含“双肩挑”)均可参加评选在推荐时,应统筹兼顾各类教学岗位,同时向长期坚守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工作,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无私奉献,修身立德,为人师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

(二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方面有典型的模范事迹,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三)五年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师德考核均为优秀,且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教学质量评价至少有两次优秀。

(四)从教以来未发生任何师德失范行为,近五年未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教学事故、管理事故等。

已评为师德标兵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选。

三、评选名额及程序

(一)评选名额
  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推荐 “师德标兵”候选人1人,全校共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原则上不超过6名。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申请。

2.民主推荐。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教师申请实际,综合教师平时表现、师生反馈、教学效果等,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3.投票评选学校师德师风奖励评审委员会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投票评选,确定“师德标兵”候选人。

4.审定通过学校党委会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审定,最终产生学校“师德标兵”

5.结果公示。“师德标兵”评选结果网上公示一周,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学校授予兰州工业学院“师德标兵”称号,并进行表彰奖励。获奖人员将作为省级以上师德标兵的推荐后备人选。

四、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动员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到公开、公平、民主,对提交的候选人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群众信得过、有一定影响的先进个人。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着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发展。

(三)每位候选人需提交《兰州工业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一式三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一张工作或生活照片。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并按照公文格式排版,A4纸双面打印。上述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务必于2025530星期五中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3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364043084@qq.com


附件:兰州工业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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