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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2026年04月16日 来源: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领域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持续在专业技术岗位或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人员退休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12月31日。返聘人员、临近退休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2.重点推荐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4.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

6.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

4.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与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申请,各部门(学院)对申报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

2.专家评议。各部门(学院)须对推荐人选组织开展专家评议,实行分类评价。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评议不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3.学校审核。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选拔条件,综合专家评议和单位推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要求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单位意见。

4.公示与上报。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推荐名额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请各部门(学院)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书面材料:

1部门推荐报告(含推荐选拔、评议相关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22026年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附件1)

3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电子材料:

1申报人需登录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https://ttsq.chinapostdoctor.org.cn/index)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2《人选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及所有书面材料扫描件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提交

3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2966047@qq.com

(二)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学院)务必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12:00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 边雪

联系电话:0931-2839681

办公地点:行政楼306室


附件:

关于开展教育领域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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