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 施方案》(甘人社通〔2024〕309号),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第二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开展我校“银龄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第二批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的遴选范围从省内扩大到全国,申报条件和组建程序按照《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单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设立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企业以及各类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企事业单位。工作室领衔专家与设立单位可不受人事隶属关系限制。
1.设有国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学科博士授权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等研发载体,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2.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
3.具备支持专家工作室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专家工作室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
(二)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甘“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名中医、国家卓越工程师、甘肃省科技功臣、排名第一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高端人才,以及未获得上述称号、但研究方向与我省重点产业紧密结合、对我省经济发展有重要支撑、科研成果亟需转化的高层次专家等。首次申报领衔专家为我省即将退休或已退休高端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
2.我省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重要学术地位和影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重大项目,或拥有可实现产业化的国际、国内关键领域先进技术成果或专利,或取得“卡脖子”技术研究突破性成果,或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取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重大研究成果。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有意愿有条件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书面材料:1.《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申请书》(附件3);2.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本人签名的确认函(附件4);3.第二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5)。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紧扣特色优势产业,围绕深入实施“五强”行动、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把科研成果丰硕、市场转化潜力大的银龄“塔尖”人才推荐上来。
(二)各单位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申请书》,各单位负责人要对呈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6829254@qq.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人事处(行政办公楼306)。
联系人:吴逸恬
附件:1.《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第二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3.《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申请书》
4.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确认书
5.第二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申报情况一览表
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