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层次人才管理,客观评价人才在聘期内的履职情况,确保人才队伍建设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工作。根据《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2022〕95号)相关规定,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院(部)积极开展人才的引进、考核、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人才引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科技处协同各用人单位负责引进人才科研成果、学术道德和规范的审核、科研启动费的管理等工作。为有序推进本次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进校满3年的高层次人才(详见附表1)。
二、考核内容
以高层次人才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对参加考核人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各教学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院部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参加考核人员填写《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中期考核表》《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汇总表》,并根据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在机关部门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归口到相应教学院(部)进行考核。
请各教学院(部)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考核,统一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并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23),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28070188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惠老师 0931-2867559
附表1.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人员名单
附表2.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中期评核表
附表3.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中期考核汇总表
附表4.兰州工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标准
人事处
2026年6月23日